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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作者: 编辑: 审核: 来源: 日期:2014-11-30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我院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我院的招生分数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不划第二次分数线。

一、招生原则

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差额录取

二、录取工作

(一)复试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廖瑞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杨 帆 廖 勇 司马文霞 卢继平

王明渝 付志红 左为恒 廖品常

学院成立综合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基础科目考试(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阶段组成。笔试考察内容为电路原理,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最终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GCT分数/4)×50% + 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分数)×20% +复试面试成绩×30%

本录取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1935。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