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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9年3月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宝安县撤县建市作为深圳的出生日期,深圳作不过只有42年历史。而早在3年前,深圳的GDP就已超过香港;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8081件,连续17年居国内城市之首,总量超过英国、韩国、新加坡。深圳以其“特立独行”的发展方式,为我们展现了一种需求导向、民间创新的可能性与有效性。究竟怎样的“深圳功夫”才创造出如此的“深圳奇迹”?
深圳用了40年从一个小渔村转变成为国际知名的创新之都,在中外创新史上都堪称是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背后的原因和深圳创新的路径方法却一直没有得到正确的解读。
主流的创新理论家们总是用“成果转化”的套路来说深圳的事儿。
所谓“成果转化”模式是美国硅谷套路的中国变种:国家把创新资源投入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里,弄出一些以专利等知识产权为表现形式的成果,然后通过向产业推销技术实现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当然,理论家们总会加上政府高瞻远瞩、科学规划之类的说辞,因此成果转化的解读方式很容易被各级政府接受,但这不是深圳创新模式的真相。
中国的创新模式一直存在不同的门派,“成果转化”派应该是创新领域的武当、少林,很长时间里中国科技创新的资源配置和政策设计的逻辑框架基本上源于成果转化。
深圳一开始就避开了成果转化的模式,因为深圳既不是权力中心也不是科技资源的中心,当初中央给深圳的定位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并不曾奢望深圳成为一个创新的城市。
然而深圳正是在实现改革开放两大目标的过程中锻造出了不一样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市场化的进程成为深圳创新的原动力
80年代初中央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改革开放在这些区域率先建立市场经济的框架体系。深圳无疑是推行改革开放最为系统的特区,围绕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改革开放使得市场化的进程贯穿于深圳40年发展的全过程,深圳创新的基因隐藏在市场化的进程中。
市场化进程能够成为深圳创新的主导因素,关键在于中国创新实践的特殊背景。
发达国家是在既有的市场经济体系下开展创新,他们只需要把技术本身做好了,市场经济体系会很顺畅地帮助企业完成商业化的过程。中国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它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开展创新的实践,消除阻碍创新的制度因素要比技术实现本身重要得多。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其早期的工作集中在通过改革去构建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把资源配置方式从计划转向市场主导,包括鼓励兴办私营企业、引进外资、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证券交易所等等,这些看似与创新没有直接关联的动作,却为深圳后来走向创新之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市场化的进程对人的解放。计划经济年代,人的能动性被束缚在各种条条框框中,就像当时的广播体操呈现的图景,所有人动作整齐划一,仅仅在第八节跳跃运动时能看到某些有能量的人比其他人蹦得高那么几公分。
深圳的市场化进程给那些高能级的人提供了发挥的机会,那些能在第八节跳跃运动中比别人蹦得高的人选择到了深圳。这就是为什么香港的市场化程度高于深圳却没有出现大面积的创新活动。
香港人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生存,深圳是一帮在计划经济年代憋坏了的人在那儿折腾,当这帮人了解到科技能为他们赋能的诀窍之后,就此一发不可收拾。
将创新从科研活动转变为经济活动
创新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从1912年熊彼得第一次定义创新到今天,国际范围内都确认创新讨论的是一个经济学问题。但这样一个简单的认知直到今天在中国仍然被大多数人无视。
长期以来,人们将科研当作最高级的创新,甚至将科研等同于创新,这种认知对中国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和评价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结果是来自于高度行政化科研系统的专家掌握了创新的话语权、资源配置权、创新活动的评价权。
中国所谓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对创新的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深圳在市场化的进程当中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深圳不存在一个游离于经济系统之外的科研系统,这使得它的选择变得比较简单,资源配置和政策设计都围绕市场主体进行,企业很自然地成为创新的主体,企业家成为创新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科研成为创新的一个配合的环节而不是支配的环节。
深圳成功的技术公司大都不是怀揣一个成果转化的梦想去做一个公司,都是先要做一个适合市场的产品能够卖出钱来让企业生存下去为优先目标,然后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技术来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深圳关于创新的4个90%(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来自于企业)实际上反映的是它按照经济规律组织创新的事实。
可以说深圳创新秘诀里很重要的一条在于:深圳是中国第一个把创新从纯科研的活动转变成为经济活动的城市,这使得创新投入产出的效率出现了极大的改善。
在科研主导的创新模式中,技术实现被当成终极目的,大牌的专家、高级的技术、昂贵的装备变成了创新的标配。当创新回归经济活动层面之后,人们对技术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深圳人的技术观不同于其他地方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技术被当成工具,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个具有能动性的工具。
合适的技术(与企业发展阶段、市场需求、管理架构、人才配置相适应)的技术是好技术,企业家的能力体现在发现、鉴别合适的技术。当年王传福创业时候的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在中国做制造必须利用人口红利来降低制造成本,这成为比亚迪创新模式的基本逻辑。
按照这个模型,王传福在电池制造产线中能不用机器的地方尽量用人工,为了适应大量人工环节,他在电池材料环节加大研发投入来保证产品的质量,比亚迪用这种方式打败了跨国公司。
某一年,外地的一位领导参观完比亚迪,看到简陋的生产线和大量的打工仔、打工妹,很不以为然:这不是一个血汗工厂吗,哪里有高科技。而这正是深圳不一样的地方,按照经济规律组织创新。
制度创新优于技术实现
中国的创新实践的特殊性除了前面提到的我们是在两种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推进创新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地方。
我们大多数情况下是处在跟随、模仿的阶段,这意味着中国企业介入的行业,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知识产权的布局,我们不得不从产业链的末端开始逐步提升。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的制度创新和企业的管理创新都比技术实现来得更为迫切。
我们被中国式的技术突破忽悠得太久了,当一个领域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布局完成之后,我们在某个节点、某些性能、某些指标上的突破对产业的发展其实帮助不大,中国创新管理部门沉醉于技术实现本身,造成资源配置很大浪费。
深圳在2000年之前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国家科研资金的分配环节,因此基本上没有受到这种唯技术论观念的影响。
深圳过去40年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功从来都不是技术的胜利,而是在市场化的进程中不断通过制度创新消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因素,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热情,把技术实现的环节交给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或自己研发来解决,从而实现了高效率的创新。
在制度创新方面,深圳政府有优异的成绩单,尤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整个90年代。
深圳曾经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官僚队伍,这帮人对市场经济的规则存有敬畏之心,对按照经济规律组织创新有深刻的认识,采用问题导向的方式不断为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政策设计、体制机制解决方案。
1987年,深圳颁布18号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成为引爆孔雀东南飞的导火索;
1993年,为了解决中外合资时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深圳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并推出了管理办法,催生了一个行业在中国的兴起;
1994年,深圳市科技局先后颁布《深圳市技术入股暂行规定》和《深圳市技术分红暂行规定》,解决了无形资产入股环节的一些障碍,推动了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一轮高潮;
1995年,以中兴通信、迈瑞为代表的一批民营企业从国有企业裂变出来之后发展迅猛,引起了国有企业的强烈反弹,要求用行政杠杆干预“国有资产流失”的呼声让政府承受很大压力,科技局采用推动立法规范人才流动的方式来处理,推动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保护了一批民营科技企业的正常发展,这个条例也成为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规;
1999年,为了解决技术供给不足的问题,深圳创办高交会,把技术交易、产品展示、创业投资集成起来,颠覆了传统的技术市场模式,为深圳高科技产业资源整合提供了重要的平台。这些工作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作用绝不是一两个技术突破能够比拟。
制度创新驱动技术创新是深圳能够贡献给中国科技产业的重要经验,可惜这部分工作没能得到系统地总结,包括深圳自己也经常表错武功,落入所谓成果转化的俗套。
这些年来,随着公务员规管方式的一些变化,深圳没有形成新形势下制度创新的方式,逐渐陷入“安全生产模式”,让不断发展的创新实践去适应既有的规则,这一点尤其令人遗憾,如果深圳不能延续制度创新的传统,对中国创新发展是重大损失。
在开放的环境中学习创新
深圳建市之初的现实是离北京远离香港近,人们普遍认为没有北大、清华、中科院撑你,你在科技领域啥也不是。
但经济特区的地位让深圳企业最先与国际市场和跨国公司开展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深圳企业获得了两方面的重要机会。
一是在国际交流中学到了组织管理创新的知识。在缺乏源头技术供给的中国搞创新,学习组织管理创新的知识比学习技术本身重要,我在深圳的27年中,那些炫技的公司都死在了半道上。
华为今天的核心技术是重视组织管理创新的结果,不是因为刻意追求研发指标。华为和中兴的差距主要也不是技术方面,华为基本法、借助IBM完成的流程再造,这些东西使得二者拉开了距离。
二是深圳技术公司深度地融入了国际产业生态,成为全球高科技供应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这一点非常关键,成为国际协同创新社区的一员意味着有机会分享全球最新的知识(包括市场、管理、技术、法律),你是在参与系统进化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一旦融入国际产业生态,中国公司超强的学习能力使得它有很高的概率后来居上。
需求导向的创新路径
美国硅谷通过斯坦福实验室引领的创新是全世界公认的最高境界,很长时间创新是美国人在定义,这个定义影响了中国数十年,直到今天依然被视为主流的创新模式(成果转化)。
但中国的科研系统与美国不是一回事,高度行政化的科研板块与市场化的企业联结存在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使得转化变成了一件极为低效率的事情,成果转化在中国实际上是一个失败的制度安排(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没有人承认这一点,因为这牵涉到太大的利益格局)。
深圳因为没有传统的科研系统存在,创新被作为经济活动安排在企业中进行,自然而然地走上了市场驱动、需求导向的创新路径。
华为、中兴最初都是从代理开始,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了解到它的性能、市场机会,然后尝试自己做制造,为把产品做得更好一点开始做一些研发,能力不够时通过产学研合作来实现这些技术,逐步形成自己的研发体系。
深圳的技术公司都是从奴隶到将军,从产业链的低端慢慢爬上来成为国际一流公司,很少有通过某一项技术一夜暴富的案例。
2005年深圳科技局做过一项调研,深圳科技公司97%都是通过需求导向模式开展创新,极少有成果转化的方式。
这意味着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一线技术公司的进化其实跟国家的科研布局没有太大关系(除了人才供给),跟科研系统年复一年的“科技突破”没啥关系,这种现象我们在其他城市也能够看到。
这些年我们一直拿中国公司技术能力快速进步的事实来为科研系统背书,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背书,为科技评价方式背书,但其实这个逻辑并不存在。
中美贸易谈判过程中最为吊诡的一件事情是,双方的谈判人员花很大精力在2025规划的争执上,似乎中国科技产业的快速进步是因为政府的规划和资助。
如果是中国官员持此看法倒不奇怪,但反而是美国人极力强调这一说法,让我严重感觉美国人在使诈,以他们的智库和情报机构的能力难道分析不出中国技术公司的成长秘密?
很长时间里我一直认为,有没有人总结深圳功夫的秘诀无关紧要,深圳按照市场化的进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中美冲突让深圳功夫具有了超出自己利益范围的意义。
当美国试图强力阻断中美科技连结的背景下,中国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路径发展产业核心技术,成为中国科技经济界讨论的重要话题。
很多以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研发为名的重大科研计划在不同的层面被热烈的讨论,这些话题牵涉的是重大的科技资源配置计划,主导这些话题的是科研系统的专家和政府官员,这让人强烈地担忧科研导向的创新模式中会支配中国未来的科技资源配置。
30年前,为了解决所谓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国家启动了科研机构改革的工程,但基本没有触及科研系统的根本性问题。
当时的科研系统因为缺钱还能对市场经济的规则存有几分敬畏之心,时至今日,中国科研系统在资源配置、科技评价、政策制定方面比30年前拥有了更大话语权,因而也变得更加傲慢。
我们的科研系统从观念上、方法上到职业操守上都没有准备好成为中国产业核心技术的供给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希望深圳经验能够给我们提供部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