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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

作者:齐平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量:

一、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双人双锁制度执行。
二、严格闲杂人员进入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危险化学品危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
三、保管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每月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出厂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铁桶及附件破损。
五、危险化学品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六、保管员应对入库的危险化学品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
七、保管员如发现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八、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可离开。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房。
十、危险化学品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