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运行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08-12-31 浏览量:

一、            开放宗旨

为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本实验室先进的试验设备和良好的研究环境,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本实验室每年均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供国内外优秀学者参与研究。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开放对象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优秀学者,鼓励中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            开放课题研究方向及范围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将围绕输变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科学、电力装备状态监测与诊断、电工新技术及应用等研究方向开展,涉及电气工程领域的输配电装备外绝缘安全运行、系统过电压及防御技术、输配电装备及系统的可靠性,输配电装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输配电装备绝缘老化与寿命预测、电能质量与电能变换、新型电源与电网结构安全、电磁场理论及其应用等方面内容。力求在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以及相应的电工新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取得创新,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未来发展,实验室将每年公布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就指南所列研究课题提出书面申请。

四、            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每年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表;

2、每项申请由实验室聘请同行专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实验室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资助。

3、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正式通知,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合同。

五、            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1、  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项目的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2、  开放课题的同行专家按以下原则由实验室分管主任确定:每项课题由3名同行专家分别评审;优先选择同研究领域的教授作为同行专家;项目的联系人不能作为本项目的同行评审专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不做评审专家,不参与项目评审。

六、            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一般在1-2年内完成。对一些需要持续较长的重大课题应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采用一次核定按年度分期拨付。

2、每年1231日前,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本年度内的成果证明。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并于研究工作结束三个月内报实验室办公室。

3 研究工作总结经实验室审查签署意见后,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4、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资助。同时,不报年度报告的,暂停经费使用。

5、开放课题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参加该课题研究,按中途终止或撤消资助处理或由实验室指定专人继续完成。

七、            开放课题成果管理

1、课题结束,必须向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

2)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3)原始技术档案,包括计算机程序、数据、资料等,并附目录清单。

2、研究成果由实验室组织评议,成果所有权由本实验室和访问学者原单位共享,所得成果应署名 重庆大学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ower Transmission Equipment & System Security and New Technology, Chongqing University”,或者按照资助协议执行。

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二○○八年六月